关于启用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平台的通知
温人社〔2018〕10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157号)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为推动“评价+培养”的人才队伍发展模式,把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纳入评审考核指标体系,便于各地、各部门在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中及时掌握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也能使专业技术人员能更好地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继续教育课程学习,进行统一管理,原继续教育培训平台(http://zypx.tzks.net)将于6月30日关闭,原系统里已经取得的继续教育课程请广大专技人员自行打印保存,没有完成学习的课程请在6月29日前完成学习。
联系电话:86222500,86128538。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