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造价
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台考发〔2009〕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日至25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㈠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㈡免试部分科目条件。1996年8月26日之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 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㈢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9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初审、网上交费及要求。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初审、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20日至6月3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 (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2日至4日,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行政中心623室 联系电话 86222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初审。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初审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各1份。
经台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6月24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21日至2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工作计划及要求。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七、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考前培训的具体事项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71-88058079。教材联系电话:0571-88085976。
八、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40元(含上缴国家7元)收取,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九、成绩公布。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九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人事 造价 执业资格 考试 通知
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5月4日印发
附件1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报名序号:
:
若您是首次报考,请您持本通知单及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于6月2日至4日到当地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报考条件初审。经现场初审通过,本通知单已盖章确认的,请务必于6月24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初审或报考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进行网上交费。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并已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的,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及盖章确认,应在上述规定交费时间内直接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96764
监督电话:0571-88396650
××市报考条件审查部门(盖章有效)
二OO九年六月 日
温馨提示:
1、首次报考人员在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本人签字和单位初审盖章的《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各市及省直报考条件审查点地址,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3、网上交费需使用已开通网上银行的本人或他人的工行、建行、农行、招商、广
发、光大或民生等银行卡(银联),可共用一张银行卡逐一代他人在网上交费;
4、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考试(10月24日)前3日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请妥善保存好本通知单。
附件2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累计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共 年。
起止年月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任何专业技术职务 |
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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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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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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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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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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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4月10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5月20日至6月3日 |
网络报名 |
6月2日至4日 |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
6月10日前 |
各市寄送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材料 |
6月24日至30日 |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和续考人员网上交费 |
10月21日至23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10月24日至25日 |
考试 |
国家下达合格分数线后 |
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