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第二季度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暨
建筑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市质安站: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度第二季度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暨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温建工〔2009〕42号)文件精神,在各项目部自查及企业检查基础上,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09年6月22日—7月14日对我市41个在建工地的质量安全、起重机械和监理工作质量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记录、看现场和实测实量等形式,随机抽查了全市41个在建工地,总建筑面积129.3万平方米,涉及施工企业34家,监理企业17家,检查各类施工起重机械共60台,发出停工通知书4份,整改通知书38份,起重机械限制使用通知书8份,提出整改意见233条,对52名关键岗位人员记分199分。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按照温建工〔2009〕42号文件精神,开展第二季度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和建筑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项目部也积极开展质量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消除了一大批质量安全隐患。工地安全员日检、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周检、企业月检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各在建工地的质量安全氛围和意识明显加强和提高,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一)工程质量方面
(1)大部分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分部质量验收工作严重滞后,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未得到建设五方主体共同签认,就进入下一工序施工。(2)部分外窗洞口在窗台部位细石混凝土基层未嵌入两侧墙体、部分外窗框安装用射钉直接固定在砖砌体和灰缝上。(3)混凝土浇捣和养护不规范,个别卫生间和屋面渗漏。(4)部分工程的现浇混凝土表面有夹渣、蜂窝、孔洞、露筋等外观质量缺陷;部分现浇混凝土梁柱尺寸偏差较大。(5)部分工程的外墙砌体及与混凝土柱交接等部位灰缝不实、透缝、孔洞等缺陷、墙体拉结筋未设置、砌体砂浆饱满度不足、内外墙体砌筑留槎不规范、个别砌体整体刚度较差、砖砌块进场复试数量不足等问题。
(二)安全生产方面
(1)企业层面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大部分企业没有实施安全生产经费单列制度,重大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且演练覆盖面不广,特别是企业安全检查制度和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未落实,对项目部检查次数不足,检查质量不高,检查过后隐患仍然存在。(2)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制定不细,针对性不强,实际操作未按方案执行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土方开挖和支模架工程存在隐患较大。(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项目管理人员到岗率不高。检查发现部分工地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滞后,项目经理挂靠等现象较多。(4)个别工程项目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建筑内的阳台临边、楼层临边、屋面临边等防护措施不到位。(5)外脚手架与内支模架搭设不规范。部分工程的承重支模架和外脚手架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个别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与施工现场出入较大;个别悬挑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编制不齐全;部分悬挑脚手架的钢梁支点、固定钢箍安装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的外脚手架搭设高度未高于作业层;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等问题较普遍。
(三)建筑起重机械方面
(1)施工升降机方面:①部分吊笼防坠落装置安装不到位或失效、吊笼破损现象普遍。②个别井架吊笼导向轮磨损严重,标准节齿等间隙较大,上下运转时声音异常。③吊笼进出料防护门机电连锁装置失效、部分井架上下限位失效、楼层停靠装置保险无动作现象比较普遍。④部分卸料平台两侧防护不严密、井架地面三面防护不严、围栏登机门无动作,卷扬机无防护罩。⑤部分施工升降机缆风绳设置不符合要求。⑥防坠安全器普遍存在超检测有效期未及时送检。⑦部分施工升降机办理使用登记不及时,普遍存在安装(拆卸)告知与使用登记同时办理。
(2)塔式起重机方面:①部分塔吊十字梁压板采用的单螺帽或双螺帽未安装到位,个别塔吊十字梁有裂纹、十字架斜撑杆松动。②部分塔吊起重钢丝绳挤压变形、钢丝绳毛刺严重、保养不足,未及时更换。③部分塔吊吊钩防脱绳保险装置失效,个别自制吊钩没有计算书及论证。④部分塔吊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个别塔身标准节横腹杆断裂。⑤部分塔吊基础积水严重、无排水措施、十字梁或预埋加强节锈蚀严重,个别塔吊基础四周无隔离栏杆。⑥个别塔机存在用标准节代替预埋节的情况。⑦部分塔机附墙杆与建筑物的连接方式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连接,采用销轴铰接的地方改为焊接方式的固接。⑧部分安拆专项方案编制马虎,方案与所用塔机的技术性能参数、施工现场实际不相符。⑨部分塔吊使用登记办理不及时、部分企业和项目部日常安全检查记录不规范、内容不详细、应急救援预案不够完善。
(四)监理工作方面
(1)工地现场监理人员数量不足,出勤到位率不高,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2)施工及安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查把关不严、流于形式,甚至有些重要的专项施工方案没有经过专家论证;(3)部分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工作不到位,控制无序,监管不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较多;(4)对用于工程建设的重要材料、构配件、大中型设备机具监管没有及时跟进;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检查和验收工作滞后,没有坚持监理工作必须是“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的基本原则;(5)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等千篇一律,没有结合工程实际,缺乏针对性,有相互抄袭之嫌。
三、处理结果及意见
(一)对此次检查质量安全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浙江省三门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停止在温岭市内招投标6个月,列入不良行为公示6个月;对相应的项目负责人郑高州自该项目竣工之日起停止在温岭市内承担施工业务2年,列入不良行为公示2年;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华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岭市晶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友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停止在温岭市内招投标3个月,列入不良行为公示3个月;对相应的项目负责人颜良增、蒋奶妹、许必胜自该项目竣工之日起停止在温岭市内承担施工业务1年,列入不良行为公示1年。
(二)对未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理职责的工程监理单位温岭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温岭市正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对相应的项目总监张响发自该项目竣工之日起停止承担监理工作1年,列入不良行为公示1年;对相应的项目总监徐勋海、郑涌涛、何伯丰自该项目竣工之日起停止在温岭市内承担监理工作6个月,列入不良行为公示6个月。
(三)温岭市万祥建筑设备安装公司伪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立案查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存在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逐一限期整改,市质安站要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项目部要加大巡查、检查频率,重点监控。
二OO九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建筑 质量安全 整治 通报
抄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建工处,温岭市府办、安委办、安监局、设计院(所)
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