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第四季度温岭市建筑工程
质量安全消防等情况大检查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企业,市质安站:
为了切实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冬季作业等各项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根据《 关于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台建规〔2010〕456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钢筋使用管理的通知》(温建工〔2010〕78号)、《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温建工〔2010〕66号)和10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各项工作的拉网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温岭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
2010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
三、检查内容
1、建设程序和关键岗位工作职责:重点检查施工许可,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工程质量:重点检查施工各阶段的工程实体质量、质量通病防治、工程材料检测及试块养护等情况。
3、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承重支模架、外脚手架、洞口及临边、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起重吊装等方案编制及现场管理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职工食堂、宿舍等处消防器材配置等情况。
5、防范灾害性天气:知识培训,隐患排查,防范工作措施。
6、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重点检查制度和宣传教育及相关资料。
四、检查方式
即日起至11月25日各企业要开展全面自查,11月25日后我局将在各企业自查基础上抽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及其相关施工、监理企业各项自查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和有关材料。
五、各施工、监理企业应高度重视,将此次检查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到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等工作。我局将对此次检查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附件:1、温岭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
2、温岭市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记录表
3、温岭市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检查记录表
4、温岭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消防、防范灾害性天气、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检查记录表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