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企业劳动用工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
市内各施工企业、外地进温企业项目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劳动用工工资保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企业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就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工程的项目部
二、检查内容
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2、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工资支付及最低工资规定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国家规定从事技术工种劳动者必须持证上岗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各施工企业及外地企业在温项目部在10月底前先进行自查自纠,十一月初建工局会同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由企业分管经理协同到项目部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企业及外地进温企业项目部要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此次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建工地作好检查内容的资料准备。
结合本市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证检查活动顺利地进行。深入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对严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建筑 劳动用工 检查 通知
抄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建筑业处、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22日印发